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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宿政发〔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6〕161号),切实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十一五”时期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技术和装备支撑,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我市高效外向农业十大产业发展重点,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服务水平,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主要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00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中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40%和90%以上,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油菜、玉米、块茎作物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二、突出重点,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步伐
  (三)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目前,我省水稻机插秧技术已经成熟,苏南有的县(区)已实现水稻种植的基本机械化。经过前几年的试验、示范、推广,我市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各地要把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为“十一五”农机化推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十一五”末全市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到6000台以上,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40%以上。积极推广水稻低温烘干及精米加工成套设备,推进水稻生产向全程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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