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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泰政发〔2007〕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全市上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泰州”的奋斗目标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研究制订了《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全面完成《纲要》各项目标和任务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分工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市国土局、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要尽快将相关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区)、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配合市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在2007年2月9日前将实施意见上报市政府,并抄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增强全局观念,注重协同配合

  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是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务求真抓实干,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纲要》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牵头部门要负起主要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纲要》明确的重要指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上下之间、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完成。

  三、加强分析督查,做好评估考核

  适时组织跟踪分析、加强监督检查是落实《纲要》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提出对策措施,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每年年初,各地、各部门要将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纲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2008年组织力量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请市政府向市人大汇报。到“十一五”期末,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将作为对各地、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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