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6.原糖生产项目
27.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8.白酒生产线
29.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30.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1.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九、钢铁
1.钢铁企业和缺水地区,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3.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4.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5.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6.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2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
10.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线
11.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直径550毫米以下及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3.5万吨/年以下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4.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气化炉)
15.炭化室高度6米以下或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但未配置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机械化焦炉
十、有色金属
1.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下铅冶炼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4吨以下的再生铝反射炉项目
8.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9.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离子型稀土矿原矿池浸工艺项目
12.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
十一、医药
1.维生素C原料项目
2.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4.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5.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6.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7.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
8.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
9.充汞式血压计项目
10.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
十二、纺织
74型染整生产线
十三、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7年是指应于2007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需立即淘汰的。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机械
1.热处理铅浴炉
2.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
3.TQ60、TQ80塔式起重机
4.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5.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
6.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
7.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8.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
9.以氯氟烃(CFCs)作为膨胀剂的烟丝膨胀设备生产线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二)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油气田,不符合国家油气资源整体开发规划的油气田
2.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3.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
4.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
5.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
6.1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7.1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线
8.单线1万吨/年以下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线
9.土法炼油
10.汞法烧碱
11.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12.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
13.铁粉还原法工艺
14.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
15.高中温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
16.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设备
17.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
18.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19.直接火加热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20.氯氟烃(CFCs)生产装置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1.主产四氯化碳(CTC)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2.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3.CFC-113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4.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5.甲基溴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6.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 (2007年)
27.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
28.含滴滴涕的油漆生产工艺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9.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30.综合能耗超过1900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生产装置
31.综合能耗超过15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生产装置,综合能耗超过500千克标准煤/吨(联碱法)、550千克标准煤/吨(氨碱法)纯碱生产装置
32.综合能耗超过3000千克标准煤/吨炭黑生产装置
(三)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