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达90%以上。
三、工作职责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局面和氛围。
工商部门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检查督促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贸部门负责品牌战略管理;盐务部门负责食盐安全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价格平稳规范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占道经营监管;卫生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卫生、医疗等安全和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和质量监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质量与服务以及房地产开发监管;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负责卷烟市场监管;农林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粮食部门负责保障粮油产品安全和供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透明和师生的饮食安全监管;供销合作社负责本系统经营行为监管;科技部门负责科学消费指导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规范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品牌旅游推荐、特色旅游开发;园林、宗教等部门负责景点景区规范服务;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预售和房产交易行为监管;交通部门负责交通秩序和安全监管;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管养、路灯照明,公共交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创建指标;各辖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整合各部门力量,制定相应的创建指标,经梳理整合、专家认证、审核认定,最终形成完整的创建指标体系。
家庭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黄金珠宝、旅游、通信、家具、机动车维修、洗涤、保险、房地产、家具、药品保健品、餐饮等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本着“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制定本行业行规公约,协助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各公共事业单位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根据消费需求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对水、电、气、通讯、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各级消费者协会依法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投诉,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