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各辖市加快落实城镇居民加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150号)
各辖市人民政府:
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2007年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之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精神,近日,省长梁保华要求全省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所有城镇居民;何权副省长要求要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组织实施的时间尽可能提前”;省劳动保障厅要求“把七月底作为各地方案出台的节点”,并已实行挂图作战,没有出台制度的地区要向社会公示并报省委省政府。
为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精神和省领导指示要求,各辖市要抓紧提出本地区城镇各类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意见并迅速组织实施。丹阳市要尽快出台意见并组织实施;扬中市要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落实财政补助居民参保政策;句容市要尽快制定和出台意见,将包括学生在内的各类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