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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完善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建立健全各级老年维权咨询服务组织。继续做好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倡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法律服务。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服务,适当放宽标准,公安、司法部门对老年维权工作要给予积极支持。要依法受理和处理涉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恶性案件的发生。
  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监督。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老年维权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同敬老道德教育和“八荣八耻”荣辱观结合起来,纳入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敬老思想道德观。大力开展“创建敬老模范乡镇(村居)”活动,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文明之风。
  (七)加强老龄科学研究,为综合治理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对策
  加强新形势下老龄科学理论研究工作。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其应对办法;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党和政府提供对策依据;认真研究城乡经济、人口、文化等特点,探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状况的老年人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老龄科研机构,加强老龄科学研究。依托几所大学,探索成立老龄科研中心,开设老龄学科,培养老龄工作基层社区服务及老龄科学研究人才。同时要加强人口老龄化趋势、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医学、老年产业、老年政策等老龄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要突出基层老龄工作和老年事业的科学研究工作,为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老年社会团体在老龄科学研究与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实施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老龄事业的投入,政府财政要有必要的投入,使老龄事业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按照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一元的比例拨付活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社会保障、福利设施建设、老年教育、人员培训、救助特困老人、老龄科学研究等。要充分发挥老年福利基金会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发展基金,在彩票公益金中,要按不少于50%的比例,用于发展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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