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加快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账户承担比例,改善各大中型医院的公益化程度,切实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要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社会自由就业人员纳入进来,实现公平享受医疗保险。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在总结林甸县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他县区进行推广,扩大覆盖面,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并适时提高标准,逐步统筹城乡医疗制度,达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卫生保健服务。充分利用基层社区、乡村卫生资源,提供家庭病房、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家庭医疗、保健与应急呼叫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承担基本医疗的基础上,逐步做好健康教育、计划免役、慢病防治、残疾康复等项服务,使老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
医疗改革中,要给予优惠照顾。劳动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在发展卫生事业中要给予老年人政策倾斜,各级医院对老年人就医、住院应当给予照顾。要加强老年卫生保健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卫生保健意识。
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奖励和扶助补贴,确保奖励扶助资金按时足额落实。
(三)努力做好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的管理。要强化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等阵地载体建设,积极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开展科普讲座、卫生保健、书法绘画等科目老年教育。定期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广大农村要把推广农业技术、维护权益、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同开展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精神文化为老服务水平。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努力办好老年人生活方面的专栏、专题节目。
各级政府要把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纳入计划,教育、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文化体育事业。
(四)要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在加快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
各级政府要重视开发广大老年人中蕴藏的科学知识、生产技术和社会经验等社会人力技术资源,特别是会战时期的老领导、老专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贡献。要对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有技术专长的老同志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依法开发生产科技产品和咨询服务,特别是对于那些知名老科学技术人员在研发新产品、推广技术成果和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的,要妥善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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