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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相关部门责任划分
  1.市规划局负责铁路沿线整治范围的确定,编制规划区域内概念规划、控详规划,做好报件审批工作。
  2.市房产管理局负责铁路沿线整治区域房屋调查、确权、评估、动迁、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并组织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做好报件审批工作。
  3.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铁路沿线整治区域土地权属调查、确权、征地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做好报件审批工作。
  4.市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改造及报件审批等工作。
  5.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整治区域内违章建筑房屋拆迁、广告整治和铁路沿线绿化及报件审批工作。
  6.相关各区政府是区域整治的主要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负责现场调查、拆迁、公告发布,协调辖区内各相关单位、部门,具体实施铁路沿线整治工作。
  7.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围栏以内的绿化建设、铁路产权设施的立面改造。
  8.铁路沿线综合整治项目主体为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绿化建设的,属市、区政府投资的,市、区绿化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法人;属大企业或铁路投资的,石油石化大企业或铁路作为项目法人;进行开发改造的,相应开发改造的投资主体作为项目法人。
  9.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区内的立项和资金计划下达。
  10.相关电力、通讯、邮政、铁路等部门具体负责规范区域内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邮电设施,所需资金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1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过程中有关法律咨询,对每个单项实施方案及实施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
  12.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区域内的现场调查、拆迁的保障工作,确保拆迁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公安分局具体实施。
  13.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法律公证、法律援助工作。
  14.市监察局具体负责整治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新闻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力度,市政府成了大庆市铁路沿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铁路沿线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现场调查组、拆迁评估组、土地确权组、动迁补偿组、规划设计组、工程建设组、综合协调组、法律咨询组、司法公证组和新闻报道组等工作组。相关区要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中直大企业、铁路部门也要确定具体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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