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治内容
按照还油还绿为主,开发建设为辅的原则,拆除铁路沿线两侧除铁路设施以外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动迁铁路沿线两侧平房区、棚户区,清除铁路沿线两侧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建筑残土,优化铁路沿线火车站站区环境,美化装饰铁路沿线体积大、不易拆除的大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围墙围栏粉刷、围墙围栏内外绿化、庆虹桥桥下与周边绿化,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还油还绿或开发改造,形成铁路沿线两侧100米绿化带的梯次区域,把铁路沿线建设成以种植乔木为主、灌木为辅,花草点缀、错落有致、贯穿全线的绿色生态长廊。
六、资金筹措
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拆迁安置量大,资金需求较多,整治困难较大,资金筹错可以采取政府补偿一部分、企业拿出一部分、铁路部门承担一部分、开发建设消化一部分的方法解决。铁路用地范围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绿化资金和火车站站区环境改造资金由铁路部门自行解决。大企业承担的铁路沿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还油还绿资金、开发建设资金,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大庆石化公司解决。地方政府承担的铁路沿线补偿拆迁安置资金,由市、区政府出资解决,绿化资金由相关区政府和中省直大企业出资解决。
七、拆迁补偿
(一)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集体土地首先应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其征为国有。在征地过程中,将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款一并同农民协商解决。要按照红旗村拆迁改造模式,对农民实行妥善安置,对地上附着物结合被拆迁区域房屋的历史成因,依法实事求是进行补偿。
(二)中省直大企业所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主要指石油、石化大企业,在调查摸底核实准确的情况下,由中省直大企业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三)国有出让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国有出让土地的房屋拆迁,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前依法收回出让土地后实施拆迁程序,涉及土地补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测算后在拆迁环节中一并给付,涉及法规纠纷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四)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参照滨洲村拆迁改造模式、萨尔图铁东平房区(利民苑、力佳广场、金霖家具广场)拆迁改造模式、龙永路以东平房区拆迁改造模式,制定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涉及的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历史遗留房屋确权问题,由大庆市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大庆市历史遗留确权办法》进行确认,依法补偿。被拆迁户只有一处住房的,协调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进行安置。
(五)国有土地上市属或区属国有企业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原市属、区属困难企业,这些企业的拆迁困难大、难度大,处理不好、解决不当容易引起上访告状,企业职工的问题是拆迁中面临的棘手问题,待研究合适办法后再拆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