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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日

  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彻底治理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确保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大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届全会精神和市委七次党代会、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治城为民”的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改善大庆市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努力打造滨洲线大庆段绿色生态长廊。
  二、整治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选择重点区域、条件成熟地块,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此为标准分期分批逐个改造,直到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二)依法运作,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石油、石化产能建设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科学编制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概念规划、控详规划和修详规划。在此基础上依法实施,所有调查摸底、动迁评估、征地补偿等情况全部面向社会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搞暗箱操作。
  (三)统一部署,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铁路沿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相关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整治任务。
  (四)建管结合,权属为主的原则。在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改造中,按照谁产权、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进行环境建设、开发改造并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由于铁路沿线整治规划区域内土地权属性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产权情况及居住人员成分十分复杂,涉及到特殊情况时,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以及以往解决类似问题的办法,特殊处理。也可以一事一议,一事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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