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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方式
  1、听取汇报。通过座谈,听取所到地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所到地区政府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调查研究。对被督查地区分别选择1-2个县(市、区),对其政府及有关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
  4、分类指导。在被选择的县(市、区),根据督查的主要内容,分别选择2-4个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零售单位随机抽查。
  四、督查组的组成
  本次烟花爆竹安全督查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组成5个督查组。督查组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组长由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督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各从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发动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督促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并整改隐患;市(州)级安全监管部门抽查不少于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单位总数的50%,并认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元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本次督查中,抽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单位不少于总数量的25%。
  省安委会督查时间为1月25日-2月5日,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组长单位负责行程用车。各组完成督查任务后,将汇总材料于2月8日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Email:api100@21cn.com)。
  附件: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组分组名单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组组成和督查地点

  第一督查组
  组 长:省公安厅
  成 员:孔繁荣 (省安监局)
  曾友生(专家)
  地 点:十堰、襄樊、随州
  第二督查组
  组 长: 省交通厅
  成 员:郭小涛(省安监局)
  杨守万(专家)
  地 点:武汉、鄂州、孝感
  第三督查组
  组 长:省工商局
  成 员:蒋畅和(省安监局)
  刘必芳(专家)
  地 点:黄石、黄冈、咸宁
  第四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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