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政府关于镇江市2007年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


  4.抓责任到位。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经贸委主要负责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市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镇江工商局负责大型市场拉动创办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市农林局负责乡、村干部创业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能积极开展促进创业的专题活动。同时,健全和完善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将民营经济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制订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核查,促进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

  到年底,确保全市新增私营企业33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6万户,新增注册资本50亿元,建成5个以上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服务高效、成果明显的创业示范基地。

  二、抓招商引资,强化吸纳集聚

  紧紧围绕“十一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3510”工程,坚持一、二、三产业并举,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突出先进制造业,突出现代服务业,突出现代农业,更新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

  1.更新招商理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招商重点地区的研究,广泛收集整理招商重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当地民营经济的投资动向和资金流向,做好前期调研,尽早确定举办集中招商活动的重点地区,制定工作方案,早行动,早见效。组建市民资招商信息中心,收集国内外资金投资信息,定期发布给各辖市(区)和有关单位,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二是围绕重点产业、新经济增长点,组织和指导各地精心包装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质量项目对外发布。对国内民营企业500强等重点客商,定期以信函、电邮或走访等方式保持联系,加强跟踪,及时了解其发展状况和投资意向,寻找合作商机。三是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在重点招商地区有针对性地预先派出先遣队开展宣传等准备工作,加深投资者对镇江投资环境、产业特点和招商项目的了解,吸引更多的客商开展洽谈对接,切实提高招商洽谈活动的成效。

  2.创新招商方式。继续开展“百日百团”招商活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百日百团”招商活动的通知》,指导各辖市(区)进一步整合招商资源,配强招商队伍,健全招商网络,主动出击,力求突破。一是充分调动发挥经协办、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广泛联系结识新客商,进一步提高招商的社会性。二是突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小规模、多批次、高频率的分队招商、产业招商。三是大力推广委托、代理、网上等市场化招商方式,全方位推进民资招商。在指导推进各辖市区常年招商的同时,组织1至2次全市性的集中招商活动。全年以先进发达地区和民间资本活跃区域为招商主战场,以发展重点产业和培育产业集群为导向,以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努力加强与国内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重要客商的合作与交流,在引进民资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