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2007]3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2007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活动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季度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9起,死亡87人,同比上升2.35%。其中,仅3月份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1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和4.55%,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五一”黄金周是事故的多发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特别是在“五一”节来临之前,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节日的特点,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单位、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切实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监管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五一”节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把关。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