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1项省级以上课题,并按设计完成本人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3参加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其中独立撰写的部分五万字以上。
4完成的研究成果1项获省(部)级社科三等奖(集体研究成果,必须是前三位署名者)。
第十条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熟练、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任现职期间,年均完成二万字以上经验收合格的学术成果(含内部学术刊物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款和其他3款中的1款。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上(含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论文集)发表三千字以上的学术论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独立撰写出版一部十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一部二十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的字数十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二作者出版两部十五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参加2项省级以上课题,并主持其中1项,必须是验收合格。
4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有1项获省(部)级社科二等奖;或2项获省(部)级社科三等奖(集体研究成果,必须是第一、二主持人)。
第十一条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年均完成三万字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研究成果(含内部学术刊物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款和其他3款中的1款。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上(含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论文集)发表三千字以上的学术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独立撰写出版一部二十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一部三十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的字数二十万字以上)。
3主持完成3项省级以上课题并按设计完成研究任务,其中1项为国家级研究课题。
4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有1项获省(部)级社科一等奖;或2项获省(部)级社科二等奖(集体研究成果,必须是第一、二主持人)。
五、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