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大庆市持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大庆市持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发〔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十一五”期间大庆市持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十一五”期间大庆市持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持续推进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模”)工作,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对我市“十五”期间“创模”复查提出的持续改进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环境优先,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生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城市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的总体目标,全面达到“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循环经济模式初步建立,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初见成效。社会监督机制基本建立,公众的环境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对城市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项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稳步推进,跟踪问效,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2.工作制度。
  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调整和确定下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考核制度。
  实行“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目标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每年底,各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单位进行自查,并将指标完成情况和有关资料报送“创模”办存档。由“创模”办组织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和提出改进要求。2009年底前,各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单位按照国家复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指标完成情况和三年的综合资料报送“创模”办存档。“创模”领导小组组织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完成整改任务。2010年6月前,完成复查工作准备,并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复查申请,接受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
  二、工作现状分析
  (一)考核指标体系分析。
  “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是在“十五”期间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经过重大调整、补充完善,形成了包括三项基本条件、三十项考核指标和二项参考指标的考核指标体系。相对“十五”期间考核指标体系,保留二项、调整二十三项、取消三项、新增八项(其中参考指标二项)。
  新的指标体系,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主线,突出“一个重点、两大体系、三项制度、六个关系”,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理念,强调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突出了对重大污染事故的预防能力,充实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内容,强化了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对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重视程度。新指标体系,增加了考核指标,补充了考核内容,提高了考核标准,持续推进的难度明显增大。
  (二)工作现状与问题
  1.指标完成情况。
  2006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明,在三十二项指标中:已经达标二十五项,其中稳定达标的十五项,达标的五项,基本达标的五项;未达标的七项,其中临界达标的五项。
  基本条件指标三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全部达标,其中“近三年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是新增指标,由于我市石油石化工业企业高度集中,环境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需要重点加强环境监管和污染预防工作。
  经济社会指标六项全部达标,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国家“十一五”期间能耗降低20%的目标紧密相关,需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落实节能工作措施。同时,应加快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调整。
  环境质量指标五项全部达标,其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增加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需要增加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环境建设指标五项,其中达标一项,未达标四项。需要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污染控制指标四项,其中达标三项,未达标一项。需要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管理指标七项,其中达标五项,未达标二项。需要继续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参考指标二项,目前能够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这项指标属于持续推进指标,不进行定量考核,需要不断完善。
  2.重点推进指标。
  对照国家“十一五”创模指标,结合我市2006年工作现状分析,需要重点推进的指标十二项,其中:基本达标需要持续巩固的指标五项,未达标需要全力推进提高的指标七项。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考核标准由70%提高到80%,同时要求污水回用率达到20%,污泥无害化处置,目前实际集中处理率达到70.19%。到2008年,东城区二期、八百垧、乙烯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集中处理率可以达到80%以上。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核标准由80%提高到85%,目前实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94%。应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已建设施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
  (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考核内容由一项,增加为四项分指标,考核标准由95%提高到100%,考核要求由达标调整为稳定达标,目前四项分指标中,有二项达标,一项临界达标,一项未达标。要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工作,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和烟尘稳定达标。
  (4)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考核标准由5%提高到10%,目前达到7%,需要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
  (5)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包括“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和“规划‘环评’执行率”等三项分指标,重点需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
  (6)落实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该项指标考核以创建卫生城市为重要内容,必须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计划、减排措施和重点项目已经基本落实,需要全力推进,确保2010年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8)环境保护机构建设。重点加强全市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和县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推进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大龙虎泡水库环境综合整治。
  (10)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