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7〕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交通厅、公安厅、省军区后勤部、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四日
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省交通厅 省公安厅 省军区后勤部 省监察厅 省政府纠风办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为加强全省干线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优化收费站收费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确保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的通告》(2007年6月2日发布)要求,结合我省干线公路收费环境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交通、公安、军警、监察、纠风等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扰乱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秩序行为,全面优化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实现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拒交、逃交、少交公路通行费、假冒军队、武警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打砸收费站、暴力袭击收费人员或故意堵塞车道造成交通中断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长效治理机制,维护正常收费秩序,确保干线公路通行费应收尽收,把干线公路收费站的漏征率降到2%以下,切实提高收费还贷能力。
三、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领导下,省交通厅、公安厅、省军区后勤部、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成立联合工作组,统一指导、协调治理活动,具体事务由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治超办)负责办理。各省辖市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指挥系统,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联合开展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