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一)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全面开展资源整合工作,以矿产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为重点推动石灰石资源向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布局内重点企业集中。各地立窑和其他落后工艺关停淘汰后,要将企业自备矿山列入整治范围,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建设自有矿山,不得收购小型石料矿的石灰石。支持骨干水泥企业通过有偿使用整合矿产资源,提升资源整体开发水平。继续加大石灰石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二)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按照“谁开发、谁恢复”的原则,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方案,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目标的措施,矿山开采与植被恢复同时进行。采用先进生物技术,积极推进重点矿区、交通线路两侧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全面治理和修复已开发矿山。选取典型区域开展矿产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试点,立窑水泥企业原有矿山有偿转让资金优先用于生态恢复,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必须在每年的开发费用中提取矿山整治专项资金用于环保治理,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加快大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水泥生产线优先核准:重点培育的省骨干水泥企业项目。项目设计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节能降耗和降低成本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能够安置当地被淘汰立窑企业的人员。
沿边地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项目建设规划兼顾周边市场,有完善的营销措施和成熟的销售网络,周边有较大市场空间。
淘汰落后产能比较集中、尚有市场空间地区申报的项目。当地立窑水泥企业提前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并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建设大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节能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使用工业废渣如超细矿渣微粉、钢渣微粉和粉煤灰等活性材料做部分替代原料,使用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作部分替代燃料。
矿产资源枯竭地区申报的项目。支持资源已枯竭、地方经济发展陷入困境的地区利用丰富的煤矸石、粉煤灰、矿渣等替代原料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作为替代产业。
(四)加强对已核准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已核准的项目单位抓紧开工建设,保证立窑水泥全部淘汰后市场的平稳过渡。2007年6月以前超过2年核准时限未完成注册并开工建设的,撤销核准,腾出空间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加快建设。对不按项目核准内容建设的企业,视程度实行差别电价、水价,对检查监督不到位的地区暂停核准新建水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