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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四)抓好企业上市关键环节。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抓好企业改制,对已经改制但不符合上市要求的要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企业上市的辅导。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要求,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并按要求及时申报,提高过会率。

  (五)引导企业正确选择上市渠道。要加强企业上市前、上市中和上市后的指导与协调,搞好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鼓励H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支持优质企业在国内主板上市,推动中小企业上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上市。

  (六)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河南证监局等部门及境内外中介机构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训。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对从事企业改制和上市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本市场知识培训。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资本市场的认知度。

  (七)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上市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经营业绩,提高运行质量。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整体上市、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进行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及时化解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国资、财税、国土资源、物价、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中遇到的项目环评、产权确认、土地征用、行政收费等问题,并在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安排上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方面向符合条件的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倾斜。有条件的地方也要设立上市后备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本地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发展。

  (九)建立激励机制。省政府对推动企业上市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激励。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省定上市后备企业成功上市发行股票的,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辖市或县(市、区)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部门人员适当奖励。

  三、建立相互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一)发挥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召开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企业上市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我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实人员和力量,加强对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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