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07〕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目标
截至2006年年底,我省已有4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46只,募集资金总额358亿元。其中,A股上市公司33家,募集资金总额303.9亿元;境外上市公司13家,募集资金总额54.1亿元。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省企业上市数量和融资规模还有较大差距。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增加上市企业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成为我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关键。
当前,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正在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上市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节奏明显加快,股票市场交易趋于活跃。要抓住当前机遇,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要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服务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强的企业,通过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和上市辅导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训300家左右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力争2010年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00家左右。
二、推进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全方位扩大上市后备资源。搞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文化、商业、物流、旅游等服务业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创业投资参与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努力扩大上市后备资源。
(二)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资源数据库。省发展改革委要建立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省辖市也要建立上市后备资源数据库。
(三)加强分类指导。省发展改革委要根据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公布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纳入各市工作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每年有一批企业上市融资。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要加大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工作的推进力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对上市后备企业,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证监局及各地要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