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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豫政办〔2007〕6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加快全省金融业的发展,发挥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中介服务体系等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信贷资金的流向与流量更多地取决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建设“诚信河南”、“和谐河南”,坚持依法治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中介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不高、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时有发生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

  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社会信用良好、执法公正高效、中介服务体系完善、金融资源吸引力强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环境

  1.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采集分散在法院、工商、税务、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通信、建设等部门及全社会的各类基础信用信息,充实、完善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向具备资质的征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机构开放,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和覆盖全省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

  2.着力推进城乡信用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提高“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覆盖率,3年内“信用村”覆盖率达到10%以上,“信用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城市信用工程建设力度,以创建“信用社区”为依托,开展“信用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3年内“信用社区”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充实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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