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西部分区(东至二道河、北至沿山河、扬冶路一线、南至江阳路、西至润扬大桥北接线,约32.9平方公里,人口约22万):此分区范围内已设医院7所,已批准在建三级医院1所和二级医院1所,医疗机构较为密集。现有医院予以保留或重组,规划期内,主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不再增设新的医院。
(3)城市东部分区(东至大运河,北、西至古运河,南自南绕城线,约23.3平方公里,人口约12万):此分区范围内已设医院9所,医疗机构较为密集。现有医院予以保留或重组,主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其中,二级以下综合医院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不再增设新的医院。
(4)城市河东分区(东至廖家沟,西至大运河,南至大众港,北至茱萸湾,约22.4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此分区规划为城市东扩区域,现有一级医院2所。现有一级医院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随着居住人口的增加,可迁建1所二级医院。
(5)城市东北分区(东、南至古运河与北护城河一线,北至宁启铁路线,西至扬菱路,约15.5平方公里,人口约7万):此分区现有医院3所。现有医院予以保留或重组,重点建设扬州市慈济医院,适当扩大慈济医院规模,现有一级医院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不再增设新的医院。
(6)城市西北分区(北至西北绕城一线,南至沿山河、扬冶路一线,东至槐沙河、扬子江北路一线,西至西北绕城公路,约25.5平方公里,人口约6万):此分区现有一级医院1所。现有一级医院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可在西湖镇或工业园区迁建或增设 1所二级医院。
(7)城市东南、西南分区(东至大运河,北至江阳路、南绕城线,西至古运河、润扬大桥北接线,南至仪扬河、扬子津风景区,约40.7平方公里,人口约6万):此分区现有乡镇卫生院2所。现有一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可在东南、西南分区中心区域迁建或增设1所二级医院。
(8)瓜州、港口分区(东至大运河,西至润扬大桥北接线,南至长江,北至施河公路,约59.4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此分区现有乡镇卫生院3所。现有一级医疗机构予以保留或重组,扩大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随着港口分区的设立,居住人口的增加,可迁建或扩建1所二级医院。
(9)蜀冈-瘦西湖分区和扬子津分区为生态旅游区,不设置医院,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现有医疗机构逐步迁出。市传染病医院迁出蜀岗--瘦西湖分区。
各县(市)城区:主要满足居民需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内原则上不再增设200张床位以上医院。现有医院予以保留或重组,根据需求,在新建城区、开发区等人口密集区迁建或设立规模适宜的综合或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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