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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推行《湖北省茶叶订购合同》等六种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湖北省食用菌订购合同》(EF-2007-010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食用菌,订购食用菌的品种名称、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
│ 品种名称 │   品 级    │   数 量   │    质量标准及要求    │
│      │         │  (千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订购食用菌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千克,合计总价款为     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千克。收购日所订食用菌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食用菌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千克。收购日所订食用菌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食用菌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三条 食用菌由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食用菌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食用菌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食用菌的质量、品种、数量、包装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食用菌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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