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食用油料,订购食用油料的品种名称、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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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种名称 │ 品 级 │ 数 量 │ 质量标准及要求 │
│ │ │ (公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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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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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订购食用油料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公斤,总价款为 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所订油料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油料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所订油料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所订油料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三条 所订油料由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油料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定油料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油料的质量、品种、数量、包装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油料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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