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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1.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省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局应急指挥部),由省局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办公室、公平交易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外资企业登记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管理处、信息中心、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作为成员单位,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确定其级别,制定应急管理措施;

  (2)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

  (3)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4)统一部署和指挥市州局及时、稳妥地开展预防和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5)审查批准省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省局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应急指挥部、国家工商总局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省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预警防范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处理应急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负责收集、整理应急信息、动态,总结应急工作情况,研究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督促市州局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协调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办公室:负责以省局名义上报上级指挥部和领导机关的综合性信息、动态、总结等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3)公平交易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查处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期间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4)市场规范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食品交易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和外资企业登记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期间对涉案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企业进行查处,以及对食品企业卫生许可手续的专项检查;

  (6)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期间对涉案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查处,以及对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资质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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