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兴建睢县襄邑公墓的批复
(豫民文〔2007〕115号)
商丘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睢县民政局兴建襄邑公墓的请示》(商民〔2007〕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睢县民政局在睢县涧岗乡铁佛寺村东750米、民睢公路西侧1000米处兴建睢县襄邑公墓,公墓占地面积30亩。你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睢县民政局和睢县襄邑公墓,认真遵照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省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认真搞好墓区规划和建设,节约使用土地,控制墓穴面积,加强公墓管理,规范公墓营销活动,注重社会效益,服务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