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退市还路、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市执法局、商贸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搞好退市还路工作,清理取缔高校周边特别是中小学校门附近50米范围内的各类摊点;全面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马路市场;加强巡查,取缔流动摊点、扁担货郎等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
3、整治基础环境
一是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市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公安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区域违法建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按省、市有关要求分类整治;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区域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的各类棚亭、“小炮楼”,确保师生、车辆通行安全。
二是完善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市建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市城投公司负责并实施。完成362#道路东段的拓建,打通兰大后门经会宁路--兰大医学院--中医学院到青年路的交通;争取实施605#路东延工程,改善甘肃联合大学师生出行条件;完成会宁路的拓建,改善兰大与兰大医学院之间的交通;完成市区南出口拓建工程,改善兰州理工大学周边交通基础状况;完成585#道路建设,在西北师大与蓝天公寓之间架设一座人行天桥;结合511#道路、北滨河路西延和世纪大道拓建工程,形成兰州交通大学西北侧的环形交通,改善甘肃农业大学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
三是完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市执法局牵头并负责,县区环卫部门实施。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
四是完善餐饮泔水排放基础设施。市建管委牵头并负责,区县建设、市政工程部门实施。在去年规划、准备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主(次)干道餐饮业泔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
4、整治卫生环境
一是根治“脏乱差”问题。市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督促签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校园周边区域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假文凭、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整治噪声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实施。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娱乐噪声的查处工作,为教学活动和周边居民提供安静、祥和的外部环境。
5、整治校园内部环境
一是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内部环境。市教育局牵头,区县政府负责,市公安局、司法局、团市委配合,隶属范围内相关学校实施。选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督导搞好法制教育、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清理校园内部的出租屋、营业网点和常住、临时居住人员,消除校园内部治安隐患,防止因“内乱”诱发“外乱”;全面清理、取缔各类无证办学机构,对小饭桌实行规范管理;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是整治大中专院校内部环境。由市教育局商请省高校主管部门牵头,驻兰各大中专院校负责并实施。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人员、自有房屋、学生公寓、校属出租屋和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内部管理长效机制;解决本院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