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军 州教育局纪检组长
努尔江 州纪检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努尔别克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何光阳 州工商局副局长
热依木别克 州安监局副局长
董建西 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阿不拉西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董建西、热依木别克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2006年4月底前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市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要指派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州直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总体目标。
具体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做到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交通严重堵塞现象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深入,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避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县市人民政府履行的交通安全责任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乡(镇)、农牧团场、村(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逐级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底前,依据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