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考评指标体系是百分制;
2.计算扣分时,按照每项“考评标准”扣完其所对应的左栏的“考评内容”的分值为止。
附件2:
宣城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二
(适用于市政府考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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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指│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考评方│
│标 │ │ │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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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一)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构或以其他│听取汇│
│法行政│作的机制(1分) │形式确定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的│ 报 │
│工作的│ │工作机制的,得1分。 │ │
│ 组 ├────────────────┼────────────────┤ │
│ 织领 │(二)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通过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或文件形式部│材料审│
│导11分│排方案,落实市政府对本部门依法行│署依法行政年度任务的,得2分;以 │ 核 │
│ │政工作的年度要求,并对方案落实情│适当形式检查落实情况的,得1分。 │ │
│ │况进行监督、检查(3分) │ │ │
│ ├────────────────┼────────────────┤ │
│ │(三)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依法行政知│安排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或讲座的,得│ │
│ │识教育培训(4分) │2分;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的 │ │
│ │ │法制培训的,得2分。 │ │
│ ├────────────────┼────────────────┤ │
│ │(四)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有内设法制机构,得1.5分;人员不少│ │
│ │作条件与其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于2名(含兼职)的,得1.5分。 │ │
│ │相适应(3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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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一) 严格执行收缴分 │未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 │
│ 府 │离和罚缴分离制度,非税收入管理规│的,每1例扣1分;未严格实行“收支│听取汇│
│ 职能 │范(2分) │两条线”管理的,每1例扣1分;非税│ 报 │
│转变情│ │收入没有全部上缴财政的,每1例扣1│ │
│ 况 │ │分; │ │
│ 13分 ├────────────────┼────────────────┤ 材料 │
│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每发现一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依│ 审核 │
│ │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据、主体、程序、收费违反规定的,│ │
│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责(5分) │扣2分;未履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 │ │
│ │ │责的,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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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本部门│未采取任何形式公开的,不得分;公│听取汇│
│ 府 │的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示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 报 │
│ 职能 │、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1分。 │ │
│转变情│向社会公开(2分) │ │材料审│
│ 况 ├────────────────┼────────────────┤ 核 │
│ 13分 │(四)建立专家参与决策制度(2分 │制度健全,且工作开展经常的得2分;│ │
│ │) │专家应当参与决策,而没有专家参与 │ │
│ │ │的,每次扣1分,法制机构未参与决策│ │
│ │ │的不得分。 │ │
│ ├────────────────┼────────────────┤ │
│ │(五)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部门有一例因未经科学民主程序而造│ │
│ │究制度(2分) │成决策失误、引起严重后果的,不得│ │
│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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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1、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报送前置审查 │ │
│ │备案制度(4分) │和备案的,每1例扣2分;2、制定规 │ │
│ │ │范性文件应听证而未听证的,每1例 │ │
│三、制│ │扣2分。 │ │
│ 度 ├────────────────┼────────────────┤ │
│ 建设 │ │1、未按要求报送制定计划和草案工 │ │
│ 质量 │ │作的,扣2分; │听取汇│
│ 16分 │ │2、草案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公开 │ 报 │
│ │(二)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而未进行的,每1例扣2分;│ │
│ │工作(6分) │3、草案的内容涉及多个部门意见, │材料审│
│ │ │起草单位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每│ 核 │
│ │ │1例扣2分。 │ │
│ │ │ │ │
│ ├────────────────┼────────────────┤ │
│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制度健全得2分;上位法对原有规范 │ │
│ │和废止制度(4分) │作出调整的,及时作出修改或废止的│ │
│ │ │,得2分;未作调整的,发现1件,扣│ │
│ │ │2分。 │ │
│ ├────────────────┼────────────────┤ │
│ │(四)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行测│建立制度并组织开展的,得全分;未│ │
│ │评(2分) │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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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得12分,未 │ │
│ │定执法职责,建立评议考核和行政执│建立的不得分;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的│ │
│ │法责任追究制(18分) │,得2分,执法职责界定不清或职能交│ │
│ │ │叉的,不得分;建立评议考核制并开 │ │
│ │ │展评议考核的,得2分,;建立责任追│ │
│ │ │究制的,得2分,应当责任追究而未追│ │
│ │ │究的,不得分。 │ │
│ ├────────────────┼────────────────┤ │
│ │(二) 建立行政执法案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的,得3分;法制 │ │
│四、规│卷评查制度(6分) │机构组织评查的,得3分,没有开展 │材料审│
│ 范 │ │的,不得分。 │ 核 │
│ 行政 ├────────────────┼────────────────┤ │
│ 执法 │(三)建立行政执法资格制度(6分 │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并领│部门抽│
│ 39分 │) │取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得6分。 │ 查 │
│ │ │发现执法人员不符合法定领证条件或│ │
│ │ │不持证上岗的,每一例扣2分。 │ │
│ ├────────────────┼────────────────┤ │
│ │(四)无行政不作为(2分) │每发生一例扣2分。 │ │
│ ├────────────────┼────────────────┤ │
│ │(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7 │1、具体行政行为被市政府责令改正 │ │
│ │分) │或予以撤销的,每1例扣2分;2、具 │ │
│ │ │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 │
│ │ │、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的,每│ │
│ │ │1例扣2分;3、具体行政行为经人民 │ │
│ │ │法院判决,裁定撤销、部分撤销或限│ │
│ │ │期履行的,每1例扣2分;4、作出对 │ │
│ │ │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 │
│ │ │决定之前,没有告知对方,并给予陈│ │
│ │ │述和申辩机会的,每1例扣2分;5、 │ │
│ │ │没有告知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 │
│ │ │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每一│ │
│ │ │例扣2分;6、涉及重大事项,没有告│ │
│ │ │知管理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 │ │,或没有依照对方合法的要求组织听│ │
│ │ │证的,每1例扣2分;7、因执法问题 │ │
│四、规│ │引起国家行政赔偿的,每1例扣2分。│材料审│
│ 范 │ │ │ 核 │
│ 行政 │ │ │ │
│ 执法 │ │ │部门抽│
│ 39分 │ │ │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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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每违反一例扣1分。 │听取汇│
│ 政 │得应得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2分 │ │ 报 │
│ 监督 │) │ │ │
│ 制度 ├────────────────┼────────────────┤材料审│
│ 21分 │(二)执行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制度健全且对群众举报投诉信访问题│ 核 │
│ │6分) │认真调查处理的,得全分;对群众举报│ │
│ │ │投诉问题未调查处理的,每一例扣2分│ │
│ │ │;对信访案件不按期答复的,每一例│ │
│ │ │扣2分。 │ │
│ ├────────────────┼────────────────┤ │
│ │(三)执行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新闻曝光案件认真调查处理的得3 │ │
│ │3分) │分;对新闻曝光案件未调查处理的,│ │
│ │ │每一例扣1分。 │ │
│ ├────────────────┼────────────────┤ │
│ │(四)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每违反一例不得分。 │ │
│ │定(3分) │ │ │
│ ├────────────────┼────────────────┤ │
│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分 │1、被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受理的,每1│ │
│ │) │例扣2分; │ │
│ │ │2、不按期做出复议决定的,每1例扣│ │
│ │ │2分; │ │
│ │ │3、拒不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的 │ │
│ │ │决定的,每1例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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