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农垦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七年一月五日 黑价格字〔2007〕2号)
黑龙江省垦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黑龙江农垦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黑垦价呈[2006]6号)收悉。黑龙江农垦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18MW气轮发电机组,使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石灰石掺和到煤里混合燃烧的脱硫方法,烟尘排放经环保部门检测低于国家标准,符合环保要求,现已投产发电。上网电价自投入商业运营起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231号文件规定的标杆电价0.3567元/千瓦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