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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关于转发《池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监督。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05年财政决算、同级财政审计、流动人口管理及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乱建寺庙假冒僧尼整治、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消防、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市区土地管理经营、新农村建设规划试点、城市规划、地税征收管理、商业保险、工业园区建设、城市“拆违”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完善会议审议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将常委会审议情况向全体代表通报,以审议意见书形式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交办,切实加强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
 深化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依法督促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推动市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规范和细化工作。成立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小组,聘请专业人员组成预算审查专家组,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建立聘用司法监督咨询员制度。加强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备案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告状难、执行难、错案责任追究难等问题,不定期组织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推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完善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程序。
 加强和改进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依法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加大信访催办、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注重把信访工作与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相结合,努力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加强对清溪河综合整治、菜篮子基地建设、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等市一届人大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二、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认真总结决定重大事项的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适时对全市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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