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池办发〔2006〕18号)
各县、区委,九华山、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池各单位党委(党组):
当前,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初显。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转变,服务意识有所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继续把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根据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扎实细致地做好整改阶段工作是实现“思想上提神、服务上提速、工作上提效”的关键。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手册》,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抓好整改工作对“加快发展,实现跨越”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
2、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形式,重点采取向企事业、机关干部、市民进行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汇总、梳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要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入反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要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方案,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务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池发〔2006〕4号文件规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及时将整改措施或方案和整改成果,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做出相应承诺。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加透明度。尤其是各执法窗口单位要将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及审批程序、时限,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标准,向社会公示、向企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的精力抓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压力传递机制,保证质量和进度。能及时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重点把审批事项减到位,环节缩到位,收费降到位,所有保留项目一律按时限要求进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