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黑价格字〔2007〕116号)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5 #6机组执行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双发电财[2007]30号)收悉。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5 #6(2×600MW)机组。将分别于2007年7月和11月投产发电,上网电价自投入商业运营起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231号文件规定的标杆电价0.3417元/千瓦时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