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7〕12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苏政办发〔2007〕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深化专项整治、提高安全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全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仍然不强。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行业管理弱化,企业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没有成为许多企业的自觉行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没有落到实处。四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分类没有完全摸清,少数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五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同时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尚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机遇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将推动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标准。挑战是: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加快,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