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07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办〔2007〕9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2007年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2007年普法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广州市“五五”普法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和谐广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我市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广州”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
今年普法工作重点是,组织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区、县级市和市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对象,按照全国“五五”普法教材选编的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