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6〕10号文件意见的通知
(池政〔200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6〕10号文件的意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10号文件精神,针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领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策划编制一批重大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为争取国家扶持创造条件。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尽早掌握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动向和即将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市发改委要加强中央10号文件具体配套政策信息的研究与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指导县区和企业抢抓政策机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6〕10号文件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文件,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深入分析了中部地区的基本情况,明确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提出了中部崛起的战略任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沿海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三大战略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为中部地区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了抢抓机遇,用好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抓住国家产业政策机遇,加快培植五大支柱产业。根据中央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产业重点,抓紧制定我市五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策划和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一是着力打造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抓住国家扶持中部地区建设原材料基地的机遇,加快推进“安徽省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应用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水泥、耐火材料、碳酸钙超细粉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壮大产业规模。要加快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碳酸钙粉体下游产品及关联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力争将我市非金属新材料业发展成为国家非金属矿综合开发利用基地。二是着力培植旅游支柱产业。抓住国家支持中部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柯村新区、花台景区、地藏菩萨露天大铜像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九华山风景区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抓好杏花村、平天湖、升金湖、牯牛降等重点景区开发。进一步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策划编制一批高水平的旅游项目,提升旅游品牌效应,力争我市被国家列为优秀旅游城市,青阳县和石台县被列为全国旅游名县,并有一批乡镇列为国家旅游名镇。三是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抓住国家在中部地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专用、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加工基地的机遇,围绕我市优质粮油、棉花、茶叶、特色水产、畜牧、茧丝绸、蔬菜、经果林(中药材)等八大优势产业,实施“512”强龙工程,力争组建1-2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引导和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争取进入国家重点扶持范围。进一步推进茶叶、水产品、畜禽养殖等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精深加工业基地建设,争取列入国家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四是着力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业。抓住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机遇,加快推进30万吨铅冶炼项目和大钼矿及深加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将我市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业基地列入国家精品原材料基地。抓住国家优先支持中部地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地质勘查经费,加大对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加强与中科院合作,提高综合勘查深度,为重大优势资源项目的实施创造条件。五是着力加强能源基地建设。抢抓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建设能源基地的机遇,加快推进池州九华发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各项报批手续,并做好国家发改委“十一五”后三年电源建设评优报批工作,争取项目列入国家能源规划布局。积极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国家核电项目向内陆转移时在我市布点。开展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