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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五)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争取省在我市实施 “沃土工程”项目,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

  五、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一)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粉煤灰、尾矿、煤矸石和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电力、煤炭、化工、建材、造纸、冶金等工业行业,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农资节约。综合利用各种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和节肥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建设,扶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项目。推进金属、包装废弃物、废纸与旧课本、废塑料及其他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广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处理资源化。支持池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再生铅回收利用工业园上规模、上档次,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推进资源节约技术进步

  通过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和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广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衔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再生水回收利用技术以及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可替代资源利用技术、绿色照明技术等。针对省启动的9大节约工程,推荐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省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建委)

  七、保障措施

  (一)编制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

  1、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抓紧编制池州市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城市污水综合利用规划、节水灌溉规划、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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