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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池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二)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2006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60%以上;2007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80%以上;到2008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

  (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08年底,全市骨干企业、有一定规模及人数较多的企业均要制订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8月份至10月份)

  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工会和社区组织协调配合,宣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及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工业园区、街道社区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观念深入企业和职工。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实施阶段(2006年11月份至2008年10月份)

  1、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调查,全面、准确摸清企业劳动用工及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2、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合法、明确。劳动保障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国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各类企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度,力争三年内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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