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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将专项行动与机关效能建设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服务的关系。认真汲取“齐二药”和“欣弗”事件的教训,狠抓薄弱环节监管。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信访渠道。发挥联合打假协查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信息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装备条件。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6年9月份开始,2007年7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皖政办〔2006〕62号文件要求,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使用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动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要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定期研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和评估,并将全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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