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新造毛竹2万亩,现有林培育20万亩,到2010年,全市竹林面积达到45万亩,不断提高毛竹单产,每年按20%比例递增,提供竹材达到2000万株,供应竹笋达到250万公斤。竹业加工产值达到2亿元。
年度实施计划:2006年新造毛竹3000亩,培育4万亩。2007年新造毛竹5000亩,培育5万亩;2008年新造毛竹5000亩,培育竹木6万亩;2009年新造4000亩,培育3万亩,2010年新造3000亩,培育2 万亩。
四、规划建设内容
(一)基地建设。基地建设以现有竹产区乡镇为重点,加强对现有竹林的培育,通过砍灌、垦覆、埋青、施肥等营林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和产量。通过扩鞭、新造扩大基地规模。到“十一五”末,贵池区高坦、刘街、涓桥、唐田,石台县珂田、横渡、六都、七都、大演,青阳县陵阳、酉华、丁桥,东至县昭潭、利安、汪坡等15个乡镇竹林面积要达到1万亩;贵池区墩上、马牙、解放,青阳县朱备,石台县占大,东至龙泉、西湾等7个乡镇竹林面积要达到1.5万亩。
(二)竹制品加工。大力发展竹胶板、竹地板、竹拼板、竹炭、竹醋液等竹制品加工项目,并进行系列开发,形成池州特色优势。对现有竹制品加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培育竹制品加工龙头企业,东至和贵池各扶持发展一个年产值5000万元的竹制品加工企业,石台和青阳各扶持发展一个年产值1000万元的竹制品加工企业,齐力打造池州竹制品品牌。做好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和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池州竹产业的全面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要成立竹业发展领导组和技术服务组,按照年度计划,做好作业设计,将计划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和施工单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政府扶持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建基地联农户的优惠扶持政策措施。同时建立市级检查验收制度,对计划完成好、建设质量高的,实行以奖代补,调动各地发展竹业工程的积极性。
(三)以科技为支撑,办点示范。各县、区选择3至4个示范点,进行造林、垦复、扩鞭、施肥和覆盖技术示范,实行以点带面,推动基地建设。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竹业工程建设步伐。竹业发展工程要有机地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工程及其它林业项目相结合,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发展竹业工程,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拓展竹业工程建设资金渠道,加快竹业工程建设步伐。
附件:1、池州市2006-2010年竹业发展分县、区计划分解表
2、池州市2006-2010年竹业发展工程年度计划分解表
附件1
池州市2006-2010年竹业发展分县、区计划分解表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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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总计 │ 毛竹新造 │ 竹林培育 │
│ │ ├─────┬─────┼─────┬─────────────────┤
│ │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 │ ├─────┤ ├─────┬─────┬─────┤
│ │ │ │ 扩鞭 │ │ 垦复 │ 施肥 │ 覆盖 │
├─────┼─────┼─────┼─────┼─────┼─────┼─────┼─────┤
│ 池州市 │ 22 │ 2 │ 0.8 │ 20 │ 15 │ 2.5 │ 2.5 │
├─────┼─────┼─────┼─────┼─────┼─────┼─────┼─────┤
│ 贵池区 │ 4.5 │ 0.5 │ 0.2 │ 4 │ 3 │ 0.7 │ 0.3 │
├─────┼─────┼─────┼─────┼─────┼─────┼─────┼─────┤
│ 东至县 │ 6.8 │ 0.8 │ 0.3 │ 6 │ 4.5 │ 0.8 │ 0.7 │
├─────┼─────┼─────┼─────┼─────┼─────┼─────┼─────┤
│ 石台县 │ 6.3 │ 0.3 │ 0.1 │ 6 │ 4.5 │ 0.5 │ 1 │
├─────┼─────┼─────┼─────┼─────┼─────┼─────┼─────┤
│ 青阳县 │ 4.4 │ 0.4 │ 0.2 │ 4 │ 3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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