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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十一)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各级政府机构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低成本节能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加强党政机关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附件:
  淄博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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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与行业名称 │       要求       │ 单位 │“十一五”目│2007年目标│
│        │               │    │   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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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总值能耗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2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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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总值取水量 │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降低    │  %  │   20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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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排SO2   │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削减  │  %  │   30   │  8   │
├────────┼───────────────┼────┼──────┼─────┤
│  减排COD   │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削减 │  %  │   18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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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企业节能量 │148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量    │万吨标准│  267   │  54  │
│        │               │  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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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电机组脱硫 │脱硫发电机组投运       │ 万千瓦 │  416   │  34  │
├────────┼───────────────┼────┼──────┼─────┤
│   电力   │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 万千瓦 │   5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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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铁   │300m3以下高炉         │ 万吨 │  127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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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   │等量替代机立窑水泥熟料    │ 万吨 │  600   │  60  │
├────────┼───────────────┼────┼──────┼─────┤
│   造纸   │年产5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   │ 万吨 │  3.4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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