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市政府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池政〔2006〕57号)文件要求,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制订了2006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考核准备,并请承担单项考核任务的单位抓紧开展各单项考核工作。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2006年市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秘书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监察局局长、统计局局长、目标考核办主任任副组长,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2名,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辖2个考核小组和考核工作办公室,周啸虎同志兼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名单另发)。
二、被考核单位分组和考核内容
2006年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共计41个,包括4个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35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考核工作主要依据各单位自查报告和各单项考核结果,同时,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目标责任书》确定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市政府35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的复核,分两个小组开展,分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以便于评分的公正(两个组分数取平均值,再加权平衡)。县、区、管委会不安排现场复核,有关考核的数据资料的复核工作由市直相关单位提供。
三、时间安排
根据池政〔2006〕57号文件要求,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元月12日前),各被考核单位向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提交本单位自查报告(文字报告,并附表格,一式20份);第二阶段为复核阶段(元月13 -25日),考核小组分别到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向考核办提供对各县、区政府和九华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资料的复核结果(具体时间安排见表一)。
四、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