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经济贸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市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市科技局、文化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领域和区域自主创新。(市科技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牵头)
壮大人才队伍。(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委组织部)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施强镇富民工程。(市农业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实施安居乐业工程。(市农业局、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住房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委农办)
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农业局、水务局、文化局、文明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实施扶贫济困工程。(市民政局牵头,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场体制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6.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法制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局、国资委、经济贸易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涉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7.进一步扩大开放。
以横琴开发为契机提高区域合作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港澳办、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局、横琴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效益。(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牵头)
营造有利于国内资本发展壮大的环境。(市经济贸易局牵头)
8.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市经济贸易局、国土资源局牵头)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经济贸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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