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粤安办〔2006〕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依法公布我省未按期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安监〔2006〕90号)已公布我省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153家非煤矿山,各市安委会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实施对未按期申报企业的关闭取缔工作。

  二、公安、监察、国土、工商、电力、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立即吊销有关证照,停止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拆除电源和设施,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遣散从业人员,确保关死关实,杜绝一切死灰复燃的可能,确保3月底完成所有未申报企业的关闭工作。

  三、省安委办决定于3月底、4月上旬对上述153家非煤矿山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没有关闭到位的非煤矿山,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坚决取缔,并予以通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