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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200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惩焚烧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5月18日起到7月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提高他们主动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值班室)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市督导组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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