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加快我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二)以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全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协调推进,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发挥知识更新培训在促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体现行业特色,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1.岗位培训。落实《
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到2010年,完成新闻出版单位(含集团)社长、总编辑、主编、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重要岗位(均包括副职)等8个重点岗位和出版社、期刊社编辑室主任、总编办主任、校对科长、编辑,书刊印刷企业技术质量科长、车间主任,新华书店发行科长、储运公司经理等10个特色岗位第二轮的培训任务,及时更新知识,实现上岗持证率达100%。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闻出版行业其它54个岗位的培训工作,推动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培训。实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举办面向正式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培训,不断丰富出版基础知识,提高编辑出版理论和实务水平。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和年检制度,每两年年检一次,年检时,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量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3.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把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作为新闻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新闻单位录用新闻采编人员,必须先培训,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以此作为核发记者证的必备条件。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加自觉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4.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福建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每年开展的职业道德、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培训,帮助发行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掌握知识、更新观念、提高技能,更好地适应出版物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培训的基础上,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