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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尹 亮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徐 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范 耘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柏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孟祥坤 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汤希来 市安监局副局长
      毕顺元 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周晓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包荣誉 扬州质监局副局长
      赵 起 扬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胡德宝 市物价局副局长
      许永金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卫生局,尹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07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及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1号)和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2007年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其中二、三级医院基本达到省平安医院建设基本目标,三级甲等医院全面建成平安医院,其它医院也要按照创建要求努力进行达标建设,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5月):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1、成立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总体方案。
  2、由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根据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平安医院创建考核标准,并下发执行。
  3、由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试点工作方案。
  4、由市卫生局和市保监协会研究制定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07年5月~10月):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1、各级医疗机构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2、有关单位依据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
  4、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召开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交流创建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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