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粤安办〔2006〕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工作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年初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粤安〔2006〕2号)文中,已将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分解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求各市要全面、科学、合理地分解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到目前为止,尚未分解下达的要加大力度,迅速分解下达。各市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省安委办。
二、各地要及时准确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每季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要在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