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池州市“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池政办〔20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池州奋力崛起,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计划,即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1000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贸项目、100个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工贸项目、10个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工贸项目。现就加快推进池州市“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千百十”工贸项目前期工作的重大意义
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一次人代会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要以追赶全省和沿江城市平均水平为目标,以工业化为核心,以“583”工程为主抓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发展必须加大投入,必须要有一批重大项目作支撑,而重大项目实施要靠良好的前期工作作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取上级投资、金融贷款和招商引资等都是在竞争环境下进行的,要有效抓住机遇,就必须树立起“项目等机遇”的思想,切实将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做好“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加快推进,争取实施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拉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奠定坚实基础。
二、扎实工作,确保“千百十”工贸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的“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详见附表)。选择这些项目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二是注意发挥我市比较优势,培植特色产业;三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注重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视加工延伸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产业链;四是尽可能依托现有企业,使项目有可靠的支撑载体;五是注重调动地方和企业等各方工作积极性。
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质量和进度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前期工作班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法人主体更要有专门班子抓好落实。二要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为降低风险,减少失误,所有重大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工作,要委托有资质、有能力的研究单位、咨询设计单位承担。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优选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三要积极发挥项目法人主体作用。要开阔思路,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项目法人和其它投资商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开展工作,务必于2007年3月底完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申请报告),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五要实行项目动态管理。“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计划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市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对“583”工程“千百十”工贸项目进行调整更新,及时吸收新的具有成长性和带动性的项目,剔除因市场、技术等因素变化已不具备发展条件的项目,不断完善“583”工程“千百十”项目库建设,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