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池政〔200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企业创新创业,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商标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成为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商标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了一批省、市级著名商标,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1500余件,省著名商标19件、市著名商标71件,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商标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的优势企业,对于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增强企业和区域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创我市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识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要求,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培育、扶持和保护注册商标,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2000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安徽省著名商标50件、市著名商标200件。在工业、农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驰名、著名商标。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商标侵权行为明显减少,商标执法环境明显好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标培育、保护和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三、加强重点行业引导,大力培育注册商标
(一)大力培育工业园区企业商标。以“五大支柱产业”为重点,扶持引导园区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并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园区企业商标,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