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人民欢度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各地要在前段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坚决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小场所”等行业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各地要深刻领会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具体措施要求落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会有可能显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节日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密防范,严格管理
各地要结合贯彻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6〕50号)和省局《关于切实做好省“两会”和春节期间信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监密电〔2007〕01号)要求,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的实际,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对近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全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督促和指导公安、交通、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强化道路、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运营人员的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三是要督促指导建筑、旅游、电力、冶金等部门加强春节期间的值守,加强大型商场、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和琼州海峡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各地要坚持严格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规作业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强值班,畅通渠道
春节期间,各地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节日巡查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要落实关键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及群众举报信息,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坚持每天下午4时前报送当天事故情况,并于2月24日上午8时前,将本地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类伤亡事故汇总数据报省局。同时,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并及时发现和坚决处置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保持住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的势头,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尽的职责。